子陵
论坛











 
标题: ^^..如何避免彩妆的伤害..爱美的MM一定要看噢..^^
2005-11-27 14:30    子陵楼主
^^..如何避免彩妆的伤害..爱美的MM一定要看噢..^^
          作者: 婷婷记事 来源: 子陵 http://www.ziling.com/

当脸上出现了形迹可疑的红肿、痘痘、脱皮……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用错了化妆品.的确,不当的化妆方法或彩妆选择都会给肌肤带来灾难性的后果----应该如何避免伤害呢? ㈠需要小心的成分 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---彩妆中的某些成分容易引起肌肤问题.除了查看说明书,购买前试用及向美容顾问咨询是非常必要的: ⒈警惕化妆品中的光敏感物质,会让皮肤在阳光的暴晒下引起炎症反应. ⒉某些人工化学物质,如色素和香料会刺激皮肤引起瘙痒症和神经性皮炎. ⒊含有重金属铅、钼、鎘、鉻等的彩妆品会被皮肤吸收,在体内累积,引起中毒反应. ⒋油性化妆品不能过量,因为其中的油脂会吸附空气中的灰尘,导致汗腺口和毛囊口被堵塞,造成细菌繁殖,引起毛囊炎、痤疮. ㈡慎调隔离霜 隔离霜真的可以隔开皮肤与彩妆吗? 隔离霜是指专在上妆前使用的霜剂.它的主要目的是让皮肤容易上妆,容易上的均匀,并在上妆后防止脱妆.这个功能并非隔离霜才有,一般乳液或面霜也有这样的效果,可是隔离霜含有一些非油性又属高脂溶性的其他成分,来帮助彩妆的展延与附着.但想要隔离彩妆却很难. ㈢彩妆防晒更诱人 有时我们会把来自紫外线的伤害也怪罪到彩妆上.阳光下的肌肤非常脆弱,通常的防晒作法是先用防晒霜,但此后会忽略面部彩妆的防晒功能.而唇部防晒几乎还没有什么有效的手段.因此,具有防晒呵护作用的彩妆系列十分重要.专家建议,防晒彩妆的SPF值为15最适合,因为这一数值能隔离90%以上的紫外线,也不会给肌肤带来很大的负担.如果能与具有抗老化作用的维他命和某种特殊滋润成分相结合,就不单能防晒,更可令肌肤得到持久呵护. ㈣不让眼线刺激双眸 许多眼科专家提出严重的警告:避免将眼线画在睫毛线以内过于靠近眼球表面的部位.由于这样可能会不小心伤到眼睛,而且画眼线的工具或用品也可能因无意间接触到眼球表面造成感染,尤其当工具没有清洗过的时候.以彩妆效果的角度来看,画在睫毛线内的眼线根本没有什么实质作用.因为它实在抬靠近眼睛了,反而会让眼睛看起来更小;而且眼角也容易沾染残留的眼线. ㈤细心为睫毛膏打底 彩妆专家们都说,越多层的睫毛膏越能闪现双眸的魅力,然而厚重的压力让眼睛充满负担的同时,睫毛膏中的染色因子也会伤害到纤细的睫毛.睫毛如同头发一样,每根的表面都覆盖了层层毛鳞片,在上睫毛膏前用睫毛专用保养品来打底,不但可以帮助填满鳞片间的空洞,也可以保护睫毛在摩擦时不受到外力的伤害.同时能维持漂亮的弧度,睫毛膏也不易掉色
顶部
[广告]
2005-11-27 14:31    第2楼

㈥卸妆美丽满分 以下两种情况,一定要用卸妆品: ⒈搽了粉底,有颜色的化妆品,如口红、眼影、腮红等,不论是浓妆或淡妆. ⒉使用防晒用品、隔离霜(尤其是具有修饰肤色功能的产品). 虽然同样是卸妆产品,但却有各种不同的性质与用途,大致可以分为以下5类. A卸妆水:不含油份,配方可份为弱清洁力及强清洁力.前者适合淡妆,后者具有较强的卸妆效果,但容易使肌肤干燥,干性肌肤不适宜用. B卸妆乳:涂抹容易,使用后很容易用纸或水清洗干净,适合中度化妆后使用. C卸妆油:适用于任何肤质.除了可以将化妆品溶解,还能深层清洁毛孔,浓妆者较适合.尤其是遇水后乳化成泡沫的油,使用后感觉非常舒服,肌肤也感觉很滋润. D卸妆棉:多效一体,使用方便,尤其适合出差时使用,选择时以柔软质地的为好. E专用卸妆产品:眼部、唇部的肌肤非常脆弱,一定要选择卸眼、唇部妆的产品. ㈦清理化妆包 最后,清理一下化妆包,让伤害的可能性减到最低. ⒈避免使用持久性唇膏,令双唇感到更干燥. ⒉把超过2年的产品淘汰掉,有异味的产品更要淘汰. ⒊扔掉刷毛已经脱落的刷子或用旧了的粉扑和海棉. ⒋液体类的化妆品如果发现有沉淀物,就要淘汰了. ⒌在过去6个月中没有使用到的产品也要淘汰,即使有一些是你一直舍不得用的美丽色彩.因为你之前根本没有机会用到它,将来也基本上用不到. ⒍有些色彩对你的肌肤根本起不到作用.可能是太淡或是不显眼,也请淘汰. ⒎有强烈感光成分的产品请慎重使用.

顶部
[广告]
2006-1-16 19:51    第3楼
我一般化完就洗的该不会有什么事吧~
顶部
[广告]
 


您要进行评论么?
[注册子陵]以申请免费帐户,或者如果您已是会员,则请[登录]



当前时区 GMT+8, 现在时间是 2008-10-8 18:58


如果打开子陵论坛过慢请安装alexa工具条 | 投诉信箱:flierboy#gmail.com(请将#替换成@) | 子陵网世界排名 | 广告业务及联系方式
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 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 本站24小时值班电话:010-89548890
电信业务审批[2004]字第1815号函 电信业务审批[2004]字第1968号函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:京ICP证041482号
Powered by Discuz! 2000-2008 Ziling Corporation. All rights reserved. 2000-2008 版权所有 子陵网
    本论坛支付平台由支付宝提供
携手打造安全诚信的交易社区 Powered by Discuz! 5.5.0  © 2001-2007 Comsenz Inc.
Processed in 0.128208 second(s), 5 queries , Gzip enabled

清除 Cookies - 联系我们 - 子陵 ziling.com - Archiver - WA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