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7-25 20:11
中华武林
香港记者,请你遵守大陆的法律!我们不需要你们所谓的"新闻自由"!!!!
7月25日上午10:30起,在朝阳区北土城西路奥林匹克中心区售票点,北京警方采取临时管制措施,维持现场购票秩序。香港《南华早报》记者王某进入临时管制区域拍照,在执勤民警劝其离开时,不服从管理,并用脚踢踹执勤民警张某裆部,致使该民警受伤。之后王某被带离现场接受调查,受伤民警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。调查中,记者王某承认了不听民警劝阻,并用脚踢踹民警的事实。目前,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。经医院初步诊断,民警张某睾丸受伤,正在留院观察.
香港记者,如果你们的所做所为就是你们宣称的"新闻自由",那么请你滚回香港的弹丸之地去!!如果你的所做所为就是你们所崇尚的"文明自由",那么请你滚回香港去亲吻李蛀虫的脚!!!别在大陆撒野,这没有你们撒野的地方!!!
支持驱逐《南华早报》!!!驱逐香港记者!!!!!!!!!!!!:s50: :s50: :s50:
2008-7-25 20:13
中华武林
:s50: :s50: :s50: 驱逐《南华早报》!!!驱逐香港记者!!!!!!
2008-7-25 20:51
甘蔗林
并用脚踢踹执勤民警张某裆部——这是没有人道的罪行,警察应当立刻出枪,喝令其双手报头下跪,抗拒的话可做失能攻击!
2008-7-25 22:45
浑身发痒
[quote]原帖由 [i]甘蔗林[/i] 于 2008-7-25 20:51 发表 [url=http://bbs.ziling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3936770&ptid=766098][img]http://bbs.ziling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并用脚踢踹执勤民警张某裆部——这是没有人道的罪行,警察应当立刻出枪,喝令其双手报头下跪,抗拒的话可做失能攻击! [/quote]
同意.......
2008-7-26 00:20
西域烈焰
:s58: :s58: :s58:
2008-7-26 00:29
大师吉祥
狗仔队~就应该抽他们丫的.
2008-7-26 00:50
孤独的雪狼
病态的社会,变态的人!
2008-7-26 00:52
铁血神魔
:s06: 又被代表了
2008-7-26 00:56
我本善狼
只是普通的记者和警察的冲突,为什么要升级扯上香港.此贴有地域贴的嫌疑.楼猪记得,香港也是中国,别和大陆分开说.
[[i] 本帖最后由 我本善狼 于 2008-7-26 00:58 编辑 [/i]]
2008-7-26 01:55
关隐达
支持楼上,现在有的人言语里很有挑动的嫌疑
2008-7-26 10:08
杨志杨志
新闻自由不等于踢裆自由,不能自由踢裆,不等于新闻应该不自由。
2008-7-26 11:54
妙空
睾丸受伤,应该算做轻伤害吧
够立案了吧
判他个死鸟2年有期徒刑
再附加民事赔偿精神损失医药费误工费
等到亚运会再放他出来
叫他打着新闻自由的旗号到处踢警察的睾丸
警察的睾丸是给你随便踢的么?
2008-7-26 12:57
甘蔗林
[quote]原帖由 [i]俯卧撑冠军[/i] 于 2008-7-26 12:23 发表 [url=http://bbs.ziling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3938465&ptid=766098][img]http://bbs.ziling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楼上纯粹扯卵弹屁股。
你怎么知道他踢警察睾丸时是打着“新闻自由”的旗号的?这个记者说了“警察同志您别跑,我代表新闻自由来踢你睾丸”了么?
你不是脑残就是五毛。 [/quote]
哦,那他为什么踢呢? 纯粹的袭警、甚至抢夺企图警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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